退換貨政策

  1. 本網站所販售的咖啡豆商品,是經烘焙過的熟豆,屬於生鮮食品,適用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第二項等相關法令規定,得排除七天鑑賞期的適用。除因寄達商品與訂單不符等失誤,請恕本公司不對咖啡豆商品進行退貨。
  2. 如使用者(買家)是使用7-11取貨,且在7-11規定的時間內未取貨導致貨品被退回,如非惡意,需再次寄送,相關的運輸費用須由買家負擔。
  3. 如使用者(買家)無正當理由不取貨,或故意拖延,則視為惡意棄單,根據民法第184條第一項規定:「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,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。」使用者(買家)有義務負擔所有的運送費用(含越南到台灣的空運費)與產品費用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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